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 “九个坚持”的贵州“驻村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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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

“九个坚持”的贵州“驻村战法”

2021-01-20 11:23 来源:贵州日报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贵州最后9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绝对贫困标签,这份厚重的成绩单,凝聚着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心血和汗水。1月15日,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贵州省拟推荐对象公示,在134名拟推荐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中,第一书记30名、占比22.4%。2018年以来,省委连续三年高规格表彰3197名先进个人,其中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809名、占比25.3%。

在伟大豪迈的脱贫攻坚战场上,组织一声号令,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义无反顾奔赴战场,为人民而战、为荣誉而战、为梦想而战。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先锋队和主力军,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和人民英雄。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坚持把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村帮扶作为抓党建促脱贫的“关键一招”,着力推动优秀干部向攻坚一线聚集,形成了“九个坚持”的贵州“驻村战法”。全省每年选派8000余名第一书记、3.5万余名驻村干部,累计选派干部20余万人次到一线驻村帮扶。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走进基层、融入群众,真蹲实驻、真帮实促、真抓实干,为全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劲动力。

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省委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省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把驻村帮扶作为加强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夯实农村基层基础的有效途径,从1986年起就从机关单位选派干部,组成党建扶贫工作队赴贫困村开展驻点帮扶。脱贫攻坚以来,贵州把驻村帮扶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优势,统筹单位帮扶、驻村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等力量,精准选人、精准派驻、精准管理,形成帮扶合力。将驻村帮扶工作列入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接着一年抓,推动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尽锐出战择优选派。树立“好人好马上前线”的理念,采取深入宣传发动、个人志愿报名、单位遴选推荐等方式,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骨干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驻村,侧重于从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中选派,其中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均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以“硬抽人”“抽硬人”来完成“硬任务”。各级组织部门对选派人员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把关,对不符合选派标准的责成重新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选派、调整,实行市、县党委书记“双签字”制度,确保把最优秀的人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

坚持因村派人编组编队。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制度,各级若干单位共同帮扶一个贫困县。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被帮扶县根据贫困村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结合帮扶单位优势、选派干部专业特长,以村为单位进行编组编队,5人一组成队建制到村帮扶。对贫困程度较深的村,注重从项目资金优势的综合部门选派;对基础设施差的村,注重从交通、水利、农业、电力等单位选派;对软弱涣散的村,注重从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选派,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都安排到最合适、最需要的地方。

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到组。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组织关系全部转到所驻村,要求吃住在村、工作到组,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驻村干部和选派单位所有业务“脱钩”,对擅自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抽回选派单位,造成“两头跑”的,严肃追究责任。明确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承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工作职责,不仅要抓帮扶村面上的工作,还要下沉到村民组、网格担任网格员,使帮扶工作任务具体化、项目化。

坚持全员培训实战培训。根据脱贫攻坚需要,每年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组织编写驻村工作手册,包含扶贫政策、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实施办法等内容,提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服务基层、做群众工作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整合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开设全省新时代学习大讲堂贯通到乡村,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履职培训,并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采取专题化学习、开放式教育、走出去学习和邀请优秀第一书记现身说法等方式,分期分批进行精准扶贫、集体经济、农村电商等实战化培训。

坚持从严管理动态调整。制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县乡党委履行监管责任,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与乡村干部同管理、同考核、同监督。各级党委组织部负责驻村工作督查,对不按要求常驻、群众反映差的,采取函告单位、通报批评、召回管理等方式督促整改。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12%提高到30%,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评价和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对驻村干部作用发挥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坚持脱贫攻坚期内帮扶工作不脱节、不断档,按照“换人不换村”的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确需调整的,严格程序动态调整。

坚持精准指导发挥作用。对脱贫攻坚中驻村工作职责进行要素解构、分类聚合、总结提炼,制定了第一书记履职工作要点,理顺村支书和第一书记的职责。每季度下发驻村工作要点,清单式明确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编发推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指导和帮扶第一书记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发挥尖兵作用。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以培养村级后备力量为重点,把组织建立在产业链上,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脱贫致富的“桥头堡”;积极组织群众加入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抱团发展致富产业;深入摸清贫困底数,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制定帮扶计划,推动脱贫政策精准落实。建立重大事项信息速报直报制度,对驻地发生群体事件、重大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直接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提升风险防范的本领。

坚持激励保障典型引领。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解决必要生产生活条件,财政统筹安排第一书记每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派出单位按出差标准据实发放食宿补助费用,每月报销2次从家庭驻地到所驻村的往返公共交通费,每年安排一次体检,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送了越冬“四件套”(一本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一床电热毯、一台电热炉、一个小药箱),让他们放心驻村工作。对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同等条件优先使用,据统计,脱贫攻坚以来,全省提拔重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9000余名。2018年、2019年面向村支书、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等脱贫一线人员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1595名;省委连续三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表彰,表彰了3197名先进个人和1498个先进集体,在全省掀起了对照标杆、学习标杆的良好氛围。

坚持一人驻村全员帮扶。坚持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单位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推动实现帮扶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切实提高帮扶实效。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选派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选派干部驻村成效不好、群众满意度低的,实行“一票否决”,派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开展“支部结对、干群结亲”活动,帮扶单位机关党支部结对联系村党支部、党小组,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形成“一人驻村、全员帮扶”的格局。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总结好经验、跑好接力棒,广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将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再创新佳绩。(付松)

责任编辑:杨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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