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公示
首页 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拟推荐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公示

2021-03-12 17:12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按照《省民宗委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2个。根据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对象,将上报省民宗委。

公示期从2021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方式向铜仁市民宗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注明联系方式。

电 话:0856-5280263      传真:0856-5280046

收件地址:铜仁市民宗委(碧江区西外环路柠檬酸厂小区A栋3楼)

 

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拟推荐的示范(单位)名单

(共2个)

万山区谢桥街道冲广坪社区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陈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