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建立“四个机制”助推乡村振兴走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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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建立“四个机制”助推乡村振兴走前列

2021-04-06 10:34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近年来,玉屏县着力在资金安排、利益联结、人才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

一是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建好新机制。实行试点村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主导产业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效益分析好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利益联结好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的“四个优先”原则,确保项目有成效。

二是在项目利益联结上建好新机制。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推广“村社合一”模式持续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同时,注重项目利益联结,实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必须要与农户联结,要与集体经济挂钩,要与资金风险共担,要与合作社相生,要与能人合作的“五个要”联结方法,让乡村振兴资金更好的激励能人、激活合作社、激发贫困户,更好的让能人站出来,让群众跟上来。

三是在人才保障上建好新机制。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1+6+N”人才培育实施方案》,按因村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从县、乡两级机关选派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热爱农村、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同时,鼓励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乡贤等社会各界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凝聚人才。

四是在督促检查上建好新机制。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县绩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对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办法》《玉屏侗族自治县干部结对帮扶考核办法》,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标准,将乡村振兴工作制定详细的任务推进清单,细化措施内容指标、细化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一事一清、一月一结的工作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杨明)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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