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侵权】印江销毁侵权假冒伪劣“茅台内供酒”600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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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侵权】印江销毁侵权假冒伪劣“茅台内供酒”6000瓶

2021-05-20 16:34 来源:印江县人民政府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2020年8月16日,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在办理王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茅台酒商标一案中,查获“茅台内供酒”6000瓶。

2021年3月10日,印江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宋某等人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起诉。2021年4月23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三人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扣押的6000瓶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茅台内供酒”依法处理。2021年5月17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2021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县公安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峨岭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利用宣传工作日将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茅台内供酒”在印江县峨岭街道天窝村建材处理场集中统一销毁,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茅台内供酒”6000瓶,货值30万元。

为确保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印江自治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全程进行督导,并了解销毁现场工作开展及执行《拟销毁的侵权知识产权和销毁现场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情况。本次销毁行动按照依法处置、无害化处理、杜绝再流通原则,根据不同假冒伪劣产品特性,分别采取撤解、焚烧、填埋等分类处置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销毁的污染防治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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