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合格”怎么办?碧江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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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合格”怎么办?碧江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1-08-21 10:31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6月22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向两名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区妇联所提供的家庭教育。

“指导令”指出:监护人要定期接受区妇联所开展的“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改变错误的教育和沟通方式,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监护人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了解青春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态,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监护人不能因上班工作忙等原因疏于对孩子的监管,要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什么情况?看看案件的来龙去脉。

某中学老师反映,该校两名学生长期未能到校上课,并第一时间向碧江区有关部门反映了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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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区教育局、铜仁学院心理学专家组成考察组来到该校核实情况,经调查,这两名学生的监护人,平时因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管教和沟通,教育方式方法不当。为保护未成年人接受正确的家庭教育,督促家庭在监护过程中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两名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6月22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同区妇联向两名学生的监护人,当面送达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让其在《监护教育保证书》上签字。

这一案件,是《碧江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实施以来,首次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成为铜仁市着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

耕耘“护苗”勤

只待“雏燕”飞

近年来

铜仁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通过系列有效举措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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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内容,营造戮力同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营造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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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线上排查、线下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未成年人访问量较大、活跃度较高的网络应用程序和网站的摸排力度,不定期开展全市文化出版物市场检查,撑起一片晴空。

搭建实践平台

积极搭建实践平台、开发特色课程、提升品牌效应,让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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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树价值根基

通过立德树人、革命教育、传承优秀文化等方式,树牢未成年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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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

是民族的未来

2021年6月1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撑起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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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小编今天带你

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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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问题

频频进入公众视野

越来越受到关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对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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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冷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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