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层面修改相关配套法规第一家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民族团结促和谐 长治久安谋发展
首页 新闻 省内新闻

全国省级层面修改相关配套法规第一家

新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起施行

2021-09-01 09:39 来源:贵州日报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席忞禾 韦倩)8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贵州是全国修改配套法规最早的省份。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文从原来的七章61条增加到十章88条,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特殊保护’三章,新增52条,修改32条,删除25条,保留4条,是一次重大的全面修改。”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光杰说,贵州将着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1156”工作体系,切实编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安全网,实现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志略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贵州是最早启动地方配套法规修改工作的省份,也是最早通过修订草案、最早颁布实施的省份。”

“新修订条例最大的特点和亮点,是立足贵州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较多的实际,设立‘特殊保护’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聚焦动态监测、责任落实、教育关爱、救助保障‘四个全覆盖’,力图有效解决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面临的监护、医疗、教育等突出问题。”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表示,下一步,贵州将重点从加强专门机构和人员设置、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强化卫生保健服务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生活等方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四处处长裴文介绍,新修订条例“网络保护”专章中,从政府、学校、家庭等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质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出规定,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责任编辑:杨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