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净山保护】以法之名守护巍巍梵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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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巍巍梵净山

2021-10-21 15:49 来源:铜仁日报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2018年9月2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批准了《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这是本次常委会唯一全票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全票通过的背后,是铜仁秉承“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理念,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的坚定决心。

梵净山位于江口县、印江自治县、松桃自治县交界处,是中国第53处世界遗产、第13处世界自然遗产,其优良的生态资源优势和保存完好的原始生态系统,彰显着铜仁独特的生态魅力。

然而,随着梵净山知名度持续提升和全市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结合发展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将《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确定为全市第二部环境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坚持以梵净山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发挥地方立法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7年1月,《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此后,《条例》起草组先后20余次深入江口县、印江自治县、松桃自治县调研,实地查看梵净山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召开了120余次座谈会、论证会。与此同时,起草组先后开展了30余次意见征求工作,有效收集到意见建议1000余条,详实掌握了梵净山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调研和起草期间,为提高立法质量,起草组坚持问题为导向,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市外立法专家来梵净山把脉问诊开良方,以“走出去”的方式外出考察学习其他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以法之名守护巍巍梵净山。《条例》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获批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世界自然遗产梵净山自此有了法律利剑护航。

《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分六章四十四条,以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梵净山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世界遗产公约》,结合梵净山实际,细化相关规定,设置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地方特色的条款。

该《条例》将原来传统意义上“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扩展到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充分保护了梵净山生态资源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证了梵净山世界遗产范围内独特的山地景观、生态过程和生物多样性。如今,梵净山如一颗璀璨明珠,屹立于武陵之巅,成为全世界游客向往的旅游目的地。

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厚植绿色发展屏障。《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的实施,为梵净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使各类利用活动更加科学合理,也为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铜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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