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11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安明电〔2010〕6号)要求,行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2010年11月11日至2011年1月31日。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11月底,各检查组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大检查。 第二阶段为12月份,各检查组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大检查。 第三阶段为2011年1月份,各检查组结合“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特点开展大检查,并对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与行署签订的《201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企业是否依法批准设立,有关证照是否齐全;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是否齐全; 3、是否设 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4、安全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