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铜仁市共青路租用房子一套,租期一年,到现在才五个月,现在我不想租了,想提前解约,但我担心交给房主的租赁保证金收不回来,请问:租房人提前解约,是不是不能收回租赁保证金?
锦江河律师事务所刘清律师答: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应结合合同的约定来看:首先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守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追究违约责任。如果是要求履行合同,而承租人又不支付租金的,则保证金就冲抵租金,不存在退还;如果出租人选择追究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拖欠的租金、损坏房屋的赔偿、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