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黔财会[2008]12号关于《举行2008年会计从业格考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将有关报名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 、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3月10日至3月31日,过时一律不予补报。
(二)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统一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供填发准考证之用。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6月28日上午9:00至11:0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28日下午2:00至5:00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须到省财政厅批准的会计电算化培训点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省财政厅颁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珠算由各级珠算协会组织鉴定,并取得珠算协会颁发的普通五级以上等级证书。
四、报名收费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40元)。
垂询电话:5223574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