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司法局坚决贯彻执行地委、行署的各项工作部署,按“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要求,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将以“简、优、快”三字方针,为铜仁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简”。简化审查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如法律援助机构对持有残疾证、低保等证件的申请人,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案件范围内,不再对其经济状况审查,可以直接决定予以援助。其法律援助形式包括:
(一)法律援助咨询;
(二)法律援助代理;
(三)仲裁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调解;
(五)法律援助公证。
二、“优”。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围绕地委、行署的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等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和法进矿区、法进库区、法进工区活动,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快”。快捷办理,严格限时办理制度。
(一)申请律师执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
(二)法律援助机构对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或者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指定辩护的案件,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指派承办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铜仁地区司法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