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以及地委关于深化拓展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构建两带两圈产业体系,实现六个新跨越”发展战略,坚持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按照省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要求,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五抓五促五创优”党建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抓落实、见成效,让群众满意”上下功夫,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1、优化设置农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探索在村与村、村与企业、村与机关事业单位、接边乡镇之间多形式“联建”党组织,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村办集体企业、服务行业等产业链上组建党支部,开展在合并村设立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和党小组试点工作,依托自然村寨和村民小组设立党小组,依托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探索在外出务工流动党员中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渗透力。社区以增强党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拓宽服务范围和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在居民小区、住宅小区、集贸市场、超级市场、商业街道等单位设置党组织,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新建小区、“关停破”企业聚居区、城市新区和科技工业园区的党组织建设,注重吸收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党的建设。
2、扩大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按照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年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对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抓紧组建;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采取与主管部门联合建、本行业系统统一建、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输送党员骨干帮助建、与行业性质和区域相近挂靠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对已组建的党组织,要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他们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维护职工权益等工作内容,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共谋发展、共同推进、共同提高。工商、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请注册、成立、变更或年审时,要对其党组织的设置情况和从业党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履行好指导和管理职责。
3、统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各县(市、特区)党委、地直机关工委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机构改革中调整的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党组织“撤、并、建”工作及时跟进。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创建“四型机关”的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创造性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中心工作的开展,强化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学校、医院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改革和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预警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转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和考核,有的放矢地抓好帮助指导、整顿建设工作,加强对“难点村”的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健全、运转正常、制度规范、作用明显。以“抓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促农民增收;抓党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抓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