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三方联审”助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关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不严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显示已整改完成,但经我们实地查看,县交通运输局催缴资金仍未全部收回,该问题整改情况应改为正在整改中”。
“县交通运输局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不存在合并整改的问题,但是公文格式不符,主送单位名称错误,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审核把关”。
以上是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县委巡察组组长在审核县委第八轮巡察县交通运输局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后指出的相关问题。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针对各被巡察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第一责任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报告等材料共同审核把关,三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熟悉情况,各有侧重审核存在问题,最后统一由县委巡察办汇总反馈给被巡察单位修改完善,确保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通过“三方联审”,既能加强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协作,利于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的贯通融合;又能使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熟悉了解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为下步开展日常监督奠定基础;还能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的真实性和威慑力,助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是一举三得的好办法,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十三届县委以来,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三方联审”审核意见372条,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巡察整改相关资料,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奠定基础,有力提升巡察质效。
下一步,将继续执行好“三方联审”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向文杰)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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