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6件,罚!
1月17日,江口县公安局民和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1月17日晚,民警在辖区疫情防控卡点对来往车辆排查时,发现一面包车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车厢内当场清点出各类烟花共56件。经查,驾驶员汪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运输证件,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扣押所有烟花爆竹并备案登记,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
目前,汪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示:岁末年初之际,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加大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县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储存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同时也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共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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