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山委员: 推动诉源治理
“律师队伍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专业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等具有显著专业优势和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执业律师或机构,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可以发挥专业高效、资源整合的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说,自2017年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法院案多人少仍是常态,律师专业调解资源仍未能有效帮助诉源治理。
朱山认为,律师专业调解所具备的优势目前未能充分发挥。一方面是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调动不充分,尤其是对于资深律师积极性的调动明显缺乏。另一方面是案件分流、引流措施不到位,律师参与度不高,律师的专业调解难以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当事人选择律师调解的意愿不强。
为此,朱山建议,一是可以在总结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增加律师专业调解的覆盖面,在每个市、县设立专业调解机构,根据当地律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水平,逐步形成依托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调解员队伍。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进一步细化有关司法文件,明确提出鼓励纳入律师专业调解的案件范围,加强司法确认支持。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律师专业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司法审判政策和规则的及时传达机制,推动国内律师专业调解机构的发展,协助提升律师专业调解机构的公信力。四是逐步探索市场化调解路径,推动律师专业调解的良性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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