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建立集中学习制度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原来在审理案件时总是喜欢‘临时抱佛脚’,带着问题去翻阅党内法律法规,理解停留于表面。通过审理集中学习,让我的业务知识更全面、更深刻,加深了对案件审理工的理解,提升了执纪执法水平。”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田娇娇,在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审理集中学习后深有感触。
为提高审理队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确保所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建立“案件审理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领学、研讨交流的形式,让分管领导、协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轮流“授课”,以讲促学、以讲带学、以讲督学,促进审理干部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得到提升。
案件审理集中学习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主持,协管领导、案件审理室成员及审理后备人才库成员参加。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及上级纪委监委最新的典型案例,并结合近期在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例进行研讨交流。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在集中学习之前,我们精心准备学习内容、研讨案例,做到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集中学习每月开展两期,在周五下午进行,目前已安排2期。授课人以小角度为切口,从审查证据、核实违纪事实、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讲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干部的业务能力,真正实现学干结合,以学促干,打造专业化案件审理队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在实践中选拔培育审理人才,采用骨干上台讲、派人上挂学、跟岗锻炼、以老带新、集中案件评查等方式,锤炼新人,培育后备审理人才,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集中学习’相关制度机制,让案件审理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力保障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田娇娇)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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