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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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曝光台

(第三期)

2022-04-28 17:16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现将近期查处、酒驾醉驾行为发生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之后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曝光如下。

1.德江县煎茶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吴高鹏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2月26日,吴高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酒精测试浓度为66mg/100ml,被给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吴高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4月,吴高鹏被免去煎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镇长职务。

2.沿河县黑水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应勇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2月21日,范应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酒精测试浓度为55mg/100ml,同时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被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24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范应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倒查,范应勇酒驾背后存在违规饮酒“四风”问题,目前已对参与违规饮酒的相关人员立案2人、诫勉4人、批评教育1人。

3.印江县新寨镇初级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冉志刚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2月27日,冉志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酒精测试浓度为51mg/100ml,被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冉志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被调整至新寨镇凯望小学工作。

4.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员李军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3月10日,李军饮酒后驾驶未投保机动车被公安交警查获,酒精测试浓度为74mg/100ml,被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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