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合 发出首份工作建议函
本报讯 (记者 陈刚 通讯员 龙贵琴)近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与江口县人民法院联合向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函》。这是江口法检两院首次联合发出工作建议函。
今年3月25日,陈某某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刻字破坏景区文物一案,虽当庭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办理该案中,江口检察院却发现:在梵净山保护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游客在景区随意刻画现象;涉及文物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类警示标识较少;文明旅游、保护梵净山生态环境的法治宣传不够;涉及梵净山保护部门的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提升梵净山保护力度,有效贯彻预防性司法理念。江口县检察院、江口县法院共同围绕加强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做好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梵净山保护合力等方面,向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了首份工作建议。
收到建议后,该局积极履职,第一时间与江口法检两院进行交流,并就建议事项,逐一进行整改和完善。
责任编辑: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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