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检察:举行公开听证,促民事执行监督质效提升
近日,印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就安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案件当事人到场参与听证。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安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由被执行人安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安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安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安某某仍不履行,人民法院遂依法裁定拍卖安某某名下位于印江自治县龙津街道的房屋一栋。安某某不服人民法院的执行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归纳执行争议焦点。听证员针对部分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
并就案件的事实、执行方式、法律适用进行充分的论证与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意见,同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立足法理、情理,建议在依法执行基础上,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必需品提供保障,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基本权益。
安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不仅可以充分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也给当事人提供了表达诉求的机会,达到“法结”、“心结”一起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任达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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