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护航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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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护航村级集体经济

2022-06-20 14:26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为切实加强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有效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近日,铜仁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铜仁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监管,风险防控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除按规定纳入整合使用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要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本金、按期收益”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不得套取、虚列和违规使用。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采取自主经营、参股经营、资产性投资、混合经营等4种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可用于扩大再生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股东)收益分红、留做集体公积公益金和风险基金,符合收益激励机制要求的,可以按规定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对有关人员发放绩效奖励和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其它支出的7种情形。

《办法》要求,各村使用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前,必须制定使用方案(计划),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执行,避免个别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个人决策影响资金安全。《办法》还要求,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到市场主体的,要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按约支付收益,并建立资产担保机制、诚信评估机制、资产清算机制,做好风险防控。

《办法》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其中,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资金的日常监督,乡(镇)要做好包保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村监委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责。同时,《办法》还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追回补助资金的6种情形。(杨义沙  刘洲)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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