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三举措”打通村务监督“最后一公里”
为突破村务监督弱化、民生监督乏力问题的中梗阻,让监督压力顺利传递到“神经末梢”,维护监督工作健康运行,促进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问题,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作为,探索出一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大提升的“新路”。
强化政治教育,提升履职能力。该县纪委监委举办为期3天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专题培训班,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后的71名监委主任开展系统培训,科学设置政治理论、党纪法规、村务监督等专题课程,通过理论授课、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提升村(居)监委主任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激发其监督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业务能力。该县结合新一届县委启动的第一轮巡察,有计划地把乡(镇、街道)和所辖村作为巡察对象,创造性抽调25名40岁以下的村(居)监委主任编入县委巡察组,用“以巡代训”的方式,全程参与巡察工作,全面接触村务工作。通过巡察组“传帮带”“老带新”“手把手”式的传道授业,答疑解惑,不仅帮助其快速熟悉工作业务,更培养了监督思维,提升了工作能力,找准了工作方向,克服了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丢掉了不敢监督的畏惧心理。
推动成果转化,优化监督效力。“学而不用则废。”为推动村(居)监委主任学用结合,实现把学习的理论、学会的经验转化为监督效能,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村(居)监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实行村(居)务监督月报制度,建立履责监督机制,采取交叉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履职不力的村(居)监委主任采取扣发考核奖金等惩戒措施;对履职尽责、群众满意的村(居)监委主任,在年度考核时,给予一定奖励。(姚长江)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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