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首次颁发地下停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7月12日,印江县首次办理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665个地下停车位有了“身份证”。
“业主辛辛苦苦挣钱买到的车位终于有了保障,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真替他们开心!”印江香江丽景小区工作人员拿着该小区665个地下停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连声感叹道。
“近年来,关于地下停车场权属、利益保障等问题,群众的呼声比较高,车位能否办理产权证?如何办理不动产证?没有不动产证的车位能不能买卖?这样的疑问,很多群众都有过。今后,这种疑问不会再有了,城区地下车位(库)可以和商品房一样办理产权登记并颁发证书,地下车位(库)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与商品房一样,能实现依法转让、出租、赠与和抵押。”印江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不动产权证的通知》,7月12日,印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受理房地产开发中地下车位、车库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办理范围为全县房地产开发符合城市规划已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已经完成不动产销售手续并取得完税凭证的地下车位、车库。
“车位产权登记后,可为日后处理产权纠纷、确认产权关系提供事实依据,科学合理的处理好地下车库产权之间的矛盾,是理顺房地产产权之间的关系,促进房地产业打破单元式登记的局限,走向多样式、多元化发展和登记的关键,也对今后的房地产产权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接下来,我局将陆续为房地产开发商和群众办理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印江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说道。
地下车位、车库不动产登记工作是该县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规范该县县城规划区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业主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统筹和协调,多次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调研,并组织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努力推动该项工作开展,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王米白 代传燕)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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