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检司”能动履职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加强检察、司法的协调配合,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发展,9月13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会签了《涉企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共十条,遵循依法依规、便捷高效、精细管理的原则,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监管、检察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研究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讨论个性化矫正方案是否恰当等问题;二是规定了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外出的,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外出条件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开通绿色通道;三是构建了检察监督和协作机制。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进行监督。同时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两部门就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活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会商、通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分析研判。
下一步,玉屏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保护,为服务保障玉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夏雪)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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