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获刑!一起恶势力组织犯罪在印江法院公开宣判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民族团结促和谐 长治久安谋发展
首页 新闻 社会写真

10人获刑!一起恶势力组织犯罪在印江法院公开宣判

2022-11-17 14:56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11月1日下午,印江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被告人吴大军、李茂奇、田捍东等10人恶势力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期。

经审理查明,2014年,被告人吴大军、李茂奇、田捍东等人共同出资成立印江鼎盛公司,后被告人吴大军、李茂奇、田捍东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规向社会发放高息借款的业务,李茂奇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大军任公司监事,田捍东系公司股东。公司成立以来,被告人吴大军、李茂奇、田捍东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法强索高利贷,招募社会闲散人员催收高利贷非法债务,在印江县采取恐吓、“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滋扰、跟守、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了恶势力组织。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大军、李茂奇、田捍东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非法拘禁他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采用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等手段催收高利贷非法债务,情节严重。涉案10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印江法院根据10名被告人各自所触犯的罪名,以及相关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在新形势下,印江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严浪)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