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五个一批”盘活社有资产
盘活社有资产,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对于拓展供销服务领域、提高为“三农”服务的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口县供销联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分类实施,创新开展“五个一批”措施,积极盘活社有资产,有力推进了供销综合改革工作。
强化开放办社,合作经营一批。充分利用“新网工程”、招商引资等契机,吸引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涉农企业参与社有资产盘活改造,同时积极吸收当地合作意愿高、主动性强的优质涉农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通过开放办社,统筹各方资源,共同盘活社有资产。其中,闵孝、民和、德旺供销社街上房产通过积极吸引投资方开展合作经营,开办了为农服务超市和农资销售门市部,年收入达50余万元。
强化项目申报,改造提升一批。针对各社属企业、基层社资金不足、实力弱化、无法自主改造的情况,依托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薄弱基层社改造、新建村级供销社、涉农项目等,积极组织各社属企业、基层社开展项目申报。通过项目实施,规范改造标准、提升改造质量、提高资产利用率。申报项目6个,资金57万元,新建村级供销社3个,改造提升了3个薄弱社。
强化网点建设,保留服务一批。对于位置优越、经营状态良好、已完成项目改造或在拆迁范围内的社有资产,按照充分尊重职工意愿的原则,维持现状,保留一批。明确各乡镇保留中心地段资产,为恢复重建供销服务网点奠定基础。
强化市场原则,处置变现一批。对一些地处偏僻、周边矛盾多、不便于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无法产生资产经营收入,甚至每年还需要投入资金进行安全维护的社有资产,按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江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通过出售、置换等方式规范处置,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闲置资产不流失。
强化资产权益,手续完善一批。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开发后返还的门面、房产没有不动产证,有的有证却是开发商的名字。县联社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协调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政府完善手续,其中为闵孝供销社的800平方米门面和房产全部办理了不动产证,有效保障了基层社的合法权益,杜绝了社有资产的流失。(黄政芳)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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