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玉屏侗族自治县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线上线下齐发力,打好普法宣传组合拳。把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安全生产等维稳工作与乡村振兴同抓同落实。线上利用“玉屏掌上12348”、村(居)法律顾问群、农村普法广播等载体加强普法教育宣传;线下利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开展普法培训。各联建部门通过法治主题宣讲、法治文艺演出、院坝会、法治广场宣传等形式,每月到联系村走访,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矛盾化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本部门行业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宣讲。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居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强化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要求,把法律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各项法律法规作为村干部任职基本条件。明确将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普法宣传教育等作为村干部的具体工作职能。做到与综治、维稳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建立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居)民学法制度,加大乡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将法治内容纳入县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提升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筑牢法治之基。在广场、长廊、墙体、街巷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一条路、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培植法治理念。已建成屏山法治文化公园、田坪移民新区法治文化广场、老寨村法治文化广场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文化阵地。同时,已基本完成村级农家书屋的法律图书角建设,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个,公民的法治意识明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培育“法律明白人”,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积极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组建普法宣讲团,强化法治培训。创新玉屏“1148”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有机结合,针对性地轮流开展培训,使原有人民调解员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让培育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成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100%,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杨明丽)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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