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强化巡察队伍建设
“巡察干部是否存在以巡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的情况?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等行为?”这是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巡察办到朱家场镇、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投公司等单位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民主测评时的一幕。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推进巡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对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四个巡察组巡察期间作风纪律开展“后评估”。在县委各巡察组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到被巡察单位采取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等九个方面内容。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示同意,专门制定印发了《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工作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时间、评估组别、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评估要求,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巡察组干部推优评优、奖励、任用的重要参考。”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综合评估存在的不足或问题,情节轻微的,由巡察组或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必要时由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情节较重、不适宜继续从事县委巡察工作的,按程序予以组织调整,调离巡察组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经县委巡察办研究,并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后,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今年8月2日至4日,县委巡察办3个后评估工作组,深入朱家场镇党委、县交易中心党组、县政务中心党组、县民宗局党组、县城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文旅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四个巡察组开展纪律作风后评估工作,共计发放调查问卷310份,收回308份,满意率为100%,开展个别谈话12人次,谈话中未收到有关巡察干部违反巡察纪律的反映。
“我们将依据综合评估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对县委巡察组执行作风纪律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起草‘后评估’综合情况报告,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运用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制度规定,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铁军。(向文杰)
编 辑:陈 虹
二 审:陈 娟
三 审:蒲 智
总值班:勾文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