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档案和地情资料征集通告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民族团结促和谐 长治久安谋发展
首页 公告 通知公告

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档案和地情资料征集通告

2023-12-27 15:43
投稿:trwz001@126.com  

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是保管保护铜仁地方历史档案,记述、研究、展示地域历史文化的法定机构和重要基地。为广泛收集、抢救、保护、开发散存于社会,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地情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档案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面向社会各界长期征集档案和地情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档案

1.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贵州省党政领导人在铜仁活动期间形成的信函、讲话稿、题词、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的原件或复制件。  

2.各个历史时期中外著名人士、铜仁知名人士、革命烈士、英模等的生平事迹、自传、传记、信函、著作、札记、日记、回忆录及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在铜仁领导人民开展革命活动的档案资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铜仁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光辉业绩的档案资料。

5.铜仁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6.铜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7.铜仁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等各种载体的档案或应当保密的档案。

8.各历史时期铜仁地域地貌、区域变迁、民族宗教、民俗风情、特色文化、名胜古迹、地方掌故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工商企业)等档案和可以作为档案保存的资料。  

9.散存于社会的名人手迹、典籍、家谱、族谱、契约、碑文、墓志、画卷、史稿等档案和可以作为档案保存的资料。  

(二)地情资料

凡记述和反映铜仁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地情资料,皆在征集收藏之列。具体为:

1.地方志乘。包括旧志及其善本、抄本、刻本、残本、蓝本、校本和再版、影印本;社会主义新方志(含翻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开出版和内部印刷的省、市、县综合志、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村志、特色志等;志书的手稿、打印稿、送审稿以及付印稿等;

2.年鉴。包括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和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专业年鉴等;

3.各级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行业协会、各企业或个人编写、收集或保存的地情资料。包括图书、地图、杂志、画册、报刊、文史资料、资料汇编、重大事件纪实、社会发展概况、研究成果及著作等;

4.各类普查、调查、统计和鉴定结果。包括人口普查、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国土普查、经济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文物普查、科技成果鉴定及普查、中药材资源普查和各种统计资料等;

5.影像实物资料。包括与古籍、新编志书、年鉴、地情书相关的电子书、图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以及直接反映铜仁地情的各类音视频或口述音视频资料等;反映各个历史时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视频、图照;各种雕版、文具、证书、文件、书画;

6.其他地情资料。包括各领域的重要人物传记、诗文著述、于福信札、笔记小说、回忆录、手稿及相关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各领域发展的口述资料、轶闻野史、民歌传说、碑拓金石;历代家乘普髁及其它地情实录等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法

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将采取无偿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征集档案和地情资料。

(一)捐赠。单位或个人可将捐赠的档案、地情资料直接交送或邮寄到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也可联系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二)寄存。对于个人保存的珍贵档案、地情资料,持有人不愿捐赠,但自己保存和管理有困难的,经双方协商,签订寄存协议,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可免费寄存代管。

(三)复制。确有价值而持有人不愿寄存代管的,在征得持有人同意后,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可采取复制等方式进行征集。

、相关说明

(一)捐赠、寄存的档案、地情资料应以原件为主,内容要客观、真实。提供的照片未经过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实物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要素。

(二)凡征集的档案、地情资料,除寄存代管外,其所有权、使用权转移至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

(三)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征集的档案、地情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开发,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四)捐赠档案、地情资料者及其直系亲属,对其捐赠的档案、地情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保密与知识产权的档案、地情资料,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五)对捐赠地情资料、档案的组织机构或个人,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感谢函或酌情回赠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出版的珍贵图书、史料等。

、联系方式

(一)档案征集

联系人:王 浩

联系电话:0856-5933391

(二)地情资料征集

联系人:周唯伟

联系电话:0856-5237010

(三)联系邮箱

trdfz@163.com

(四)联系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向阳路7号铜仁一中初级中学彭心潮图书馆一楼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

铜仁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

2023年12月26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