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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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2024-03-02 13:28
投稿:trwz001@126.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双桥工业园

3、建设地址: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玉屏经济开发区田坪新型建材产业园

4、项目概况:田坪新型建材产业园重点发展新型建材产业,总面积2.47平方公里,园区现状没有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连通性差,园区工业污水长期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及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企业污水处理管理成本高。为解决园区污水处理问题,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促进园区产业健康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玉屏永昇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9780.39万元,在玉屏经济开发区田坪新型建材产业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为500m3/d,占地面积3131m2;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工业污水处理专项设施设备。项目环保投资21.1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9.09%。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编制《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对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覆盖起尘物料,及时回填土石方等措施;对运输扬尘采取降低车速,覆盖蓬布,车辆出施工区对轮胎进行冲洗等降尘措施。

(2)废水:在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容积6m3)收集施工废水、出厂车辆冲洗废水,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中,无外排;施工机械检修期间,地面应铺设塑料布,及时回收废机油,防止废油落地随地表径流入水体,禁止向河道倾倒泥沙、建筑垃圾。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严格执行《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

(4)固废:弃方运至合法填土场进行消纳,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可回收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

(1)废气:在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压滤区、皮带输送区、脱水污泥暂存池及装车区等喷洒除臭植物液;储泥池及脱水机房的恶臭气体收集后分别进入植物液喷淋装置,经除臭处理后,高2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AAO+二沉池+絮凝沉淀+反硝化+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尾水管道引至白沙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下游绿坪河排放,避免项目排污对白沙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园区排污企业按照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还须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如均应收集返回调节池处理,严禁外排。

(3)噪声:采用潜水泵、潜污泵等设置在池体内水下,降低污水泵噪声影响;对各类水泵进行基础减振;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风机设备。

(4)固废:项目污泥经脱水后,进行毒性鉴别,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固废的暂存要求,将污泥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属于危废,可交由铜仁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的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处置;或压滤脱水降低至60%以后送往当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机油、监测废液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制定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泵均配备用,杜绝各池体内的废水溢流,对于管道、池体等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计划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的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厂区内设置200m3的事故调蓄池,能满足8h的事故水临时蓄水,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风险管理措施,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相关人员培训。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贵州玉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改变绿坪河的水环境功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玉屏永昇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成  联系电话:15115861035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双桥工业园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博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山  联系电话:13595659595

邮箱:835820331@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唐家寨邓家安置区78号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玉屏永昇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者贵州博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或者提交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https://pan.baidu.com/s/1sbauoQXmqC1_RQUhSl8c3w?pwd=xto9

提取码:xto9

公众意见表:https://pan.baidu.com/s/18OapJyI5nr3wJWQZNWsyRg?pwd=3lhc

提取码:3lhc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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