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铜仁这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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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铜仁这项规划

2024-03-15 14:34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投稿:trwz001@126.com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江经济开发区区位调整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调整后按照“一区三园”进行布局,总面积5.00平方公里。其中,小云园区面积1.41平方公里,位于峨岭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小云村、南至小泽村、西至大云村、北至普同村村界;塘池园区面积1.27平方公里,位于峨岭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秀印高速、南至塘池村、西至S303公路、北至大尧村;木黄园区面积2.32平方公里,位于木黄镇,四至范围为东至金厂河、南至文昌村、西至五甲村、北至木黄村。具体界址点坐标以省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准。

二、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聚焦工业主导产业,细化落实“一图三清单”,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协同力,为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三、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四、铜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编   辑:冉景红

二   审:龚艳

三   审:谭霜

总值班:王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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