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一男子APP组局“捉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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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一男子APP组局“捉鸡”被判刑

2024-04-01 20:37 来源:思南法院
投稿:trwz001@126.com  

近年来,随着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不少犯罪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查处打击,“另辟蹊径”用网络APP开设赌场以牟取非法利益。近日,思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敖某某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至2月,被告人敖某某为获取利益,利用“闲来贵州麻将”APP 组织人员以贵州捉鸡麻将等方式进行赌博,并利用“飞燕”APP 组建飞燕群支付结算赌资和收取房费。在“闲来贵州麻将”进行赌博消费的房卡由敖某某负责充值购买。参赌人员赢上20分(每分价值人民币1元),由最大赢家支付房费3元被敖某某收取。敖某某收取房费共计 1.2万余元。2023年10月9日,思南县公安局电话通知敖某某到案,其被刑事拘留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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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敖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敖某某经公安机关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在被刑事拘留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敖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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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或赌博,由于突破了时间、场所、规模的限制,与传统赌博方式相比,这种新型的赌博方式涉案人数更多、涉案金额和社会危害性更大。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破坏了社会风气,甚至会引起一系列衍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网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都是违法行为,大家要充分认清赌博的危害性,时刻保持清醒,在生活中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同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编辑:谢芳

二审:杨树洁

三审:蒲智

总值班:勾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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