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新闻发布会
4月29日,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新闻发布会,发布铜仁市2023年以来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铜仁市乌江、沅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铜仁市融媒中心等媒体应邀参加。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铜仁紧紧围绕“控新增、削存量、严监管、保安全”的总要求,持续加强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有国家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12个,省级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10个,2023年以来,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全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心城区)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2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72个,2023年以来,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持续保持100%。2023年,铜仁市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第22位、全省第3位。2024年第一季度铜仁市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第26位、全省第3位。
据介绍,今年1月,贵州启动新一轮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启了我国省内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的“贵州模式”,贵州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实行水质、水量双补偿的省份。铜仁顺势而动,积极探索县域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铜仁模式”,制定出台了《铜仁市乌江、沅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并于3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主要从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资金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补偿资金来源有两方面,一方面,省级财政通过统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等中央或省级资金,对积极主动贯彻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市(州)进行奖补激励,用于该市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涉及区县横向生态补偿的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缴纳,并用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补偿方式包含水质和水量两种方式。水质补偿方式:当纳入县(区)域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优于目标水质1次,则下游补偿上游10万元,当纳入县(区)域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劣于目标水质1次,则上游补偿下游10万元,每个断面最高补偿限额原则上为50万元。水量补偿方式:当水量监测断面月总水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高于水量目标1次,则下游补偿上游5万元,当水量监测断面月总水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未达到水量目标1次,则上游补偿下游5万元,每个断面最高补偿限额原则上为25万元。
《办法》的出台,是铜仁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解决目前贵州省、铜仁市水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困难的现实需要,对推进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将有效地保障保护者收益,受益者付费,充分调动上下游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开展治污积极性,能从制度上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流域保护的工作格局。
据悉,该《办法》已在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网站发布。下一步,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切实抓好《办法》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区县环境保护、协同治污积极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田艳琴)
编辑:郭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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