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仁市督察工作结束
5月31日,贵州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正式结束对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为期12天,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题移交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铜仁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问题整改、履职尽责、机制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组共与铜仁市10名市级领导和13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话,调阅资料3万余份。对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电话回访30件,回访满意率93.3%,对本轮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现场核实10件。对10个县(区)开展全覆盖式下沉督察并走访群众,现场检查点位280个,走访群众12名。督察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
督察组进驻期间同时开通了群众投诉电话和设立来信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并每日通过铜仁市“一台、一报、一网”(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等媒介发布公告。5月20日至5月31日,督察组累计接到群众举报107件(来电103件,来信4件),其中,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有效举报92件(重点投诉件2件),重复投诉11件,转交铜仁市办理79件。从区域分布看,涉及碧江区22件、万山区9件、松桃县13件、玉屏县4件、江口县5件、思南县1件、印江县1件、石阡县3件、德江县13件、沿河县7件、大龙经开区2件(因有1件同时涉及碧江区、万山区,实际转办增加1件)。从污染类型看,反映大气污染问题20个、水污染问题18个、噪声污染问题14个、固废污染问题3个、畜禽养殖污染问题3个、生态破坏问题10个、其他问题11个。截至5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已办结21件,正在办理58件。
进驻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将形成督察报告向铜仁市反馈,对已经交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督察组将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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