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以常态长效机制防止返贫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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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以常态长效机制防止返贫致贫

2024-08-12 16:36
投稿:trwz001@126.com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必须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分类帮扶机制。

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要持续健全监测评价机制。早在2020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就曾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防止返贫的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应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刚性支出水平划定监测范围。防止返贫致贫的监测评价机制应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要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返贫致贫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疾病风险、市场风险和贫困人口自身风险等。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就要切实打通各行业部门数据堡垒,不断提升监测的及时性、精准性,进一步破解基层数据比对不及时、预警监测不全面等难题,确保有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落实帮扶,有效防止返贫致贫。要针对返贫致贫的关键风险变量,设定相应的预警等级,建立分级预警的运行机制,确保风险预警精准、风险处置快速高效、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要用好用活分类帮扶机制。针对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以及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要分对象制定完善帮扶政策,同时分类别优化调整帮扶政策,在主要帮扶措施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建议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进一步调整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集中力量和资源倾斜支持脱贫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李桃红


编辑:郭琦

二审:向丽华

值班编委:肖霞

总值班:勾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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