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出行权益,大龙交通执法大队开展交通普法宣传活动
2月26日,大龙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铜仁南站、高铁汽车站开展《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宣传活动。
对客运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宣传。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今后交通执法部门执法公开、执法监督和执法基础保障等方面提供了法治依据。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旅客、客运司机及站内工作人员详细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以及实施后的新变化,让司乘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乘客进行宣传。
“我们选择在高铁站和客车站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进行集中宣传,目的是扩大《条例》认知度,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推动《条例》的宣传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迈向标准统一、形象提升、执法规范的法治轨道,护航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人员王康说道。
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接下来,大龙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大龙开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作者:张丹)
编辑:李翼
二审:杨映华
值班编委:肖霞
总值班:王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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