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贵州划分137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3月25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主要包含划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数字化平台三方面内容。
划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在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地优化调整及生态环境要素评估,《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后,全省共划定137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主要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管控单元。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利用效率与能源开发效率及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省建立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体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是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建立数字化平台。集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成果,先后上线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和公众端,为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免费查询服务。(作者:徐涛 彭林元 旷光彪)
编辑:李翼
二审:邓兵
值班编委:申逸恺
总值班:王能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