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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司法阳光”温暖有力

2025-08-17 14:21
投稿:trwz001@126.com  

“司法阳光”温暖有力——石阡县因地制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观察

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服刑人员,人却不在监狱,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却时刻要接受各种约束和规范,他们就是社区服刑人员。

社区矫正是对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实施的非监禁性刑罚。在贵州东北部的层峦叠嶂中,石阡这个山区县曾面临社区矫正的经典困境——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管理数十名矫正对象,专业力量薄弱导致监管流于形式,个别司法所甚至被调侃是“养老院”。现如今,该县以“社矫局+中队+司法所”为核心的三级架构体系,正为全国县域社区矫正提供“破局样本”。

“队建改革”破解基层司法执行困局

在基层司法资源有限的山区间,石阡县如何破解社区矫正工作难题?答案指向创新的“队建制”工作法——通过机构重组、资源整合和智慧赋能,探索出一条适合县域特点的社区矫正新路径。

社区矫正工作长期面临一个结构性难题:执法权限与监管责任不匹配。司法行政机关处于一种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的尴尬境地。

石阡县司法局直面这一困境,在2022年启动一场“机构重组”改革。在贵州省司法厅将“队建制”创建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后,石阡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半年内就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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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办公室。

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推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统筹优化人员配置,组建专业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通过设置“社区矫正工作中队”,直接管理全域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统一社区矫正执法模式、教育模式、帮扶模式,理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依法、科学、有序。

2022年8月,石阡县成立社区矫正局,设置两个社区矫正工作中队,形成“矫正局+矫正中队+司法所”工作格局,矫正一中队集中管理实际居住在汤山、泉都、中坝街道以及全县未成年、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二中队分散管理实际居住在其余16乡镇的社区矫正对象。

“过去,一个司法所往往只有1名工作人员,要管理数十名矫正对象。” 一位基层司法助理员坦言。在“队建制”改革前,人员不足是普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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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工作人员了解矫正对象情况。

改革后,石阡县按区域设置矫正中队,实现监管力量下沉。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改变了以往司法所“单打独斗”的局面。

机构改革只是第一步。该县司法局深知,专业化队伍才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支撑。

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实现分散变集中、被动变主动、粗放变精细,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职履责,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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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培训。

“社区矫正融合了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双重职能,通过非监禁方式,促进犯罪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短短半年就形成独具特色的‘队建制’工作模式,”“落实速度快、成效明显。”石阡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文芳告诉记者。

“三心工作”温情管控彰显司法温度

冰冷的监管只是手段,温暖的回归才是目的。石阡县把“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视为两大核心任务。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涉社区矫正对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至关重要,对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石阡县把矫正中队、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深度融合,创新推行“三心工作法”,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解决路径。

传统的社区矫正工作在矛盾发现上往往较为被动,多是在矛盾激化后才介入处理。石阡县司法局打破这一局面,建立起“日常查访+数据分析”隐患排查机制。工作人员在个别教育、实地查访中,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行为轨迹以及情绪变化等,这些看似细微的观察点,实则是发现矛盾隐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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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走访。

在上门走访中,一中队队长席应丽发现汪某情绪低落,且多次前往王某的公司,席应丽没有对这些细节视而不见,而是迅速行动,以“个别教育谈话”为契机,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正是这种细心排查的工作方式,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到了纠纷的起因是汪某因市场价格误判引发合同履行争议,成功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由于同是社区矫正对象,彼此之间可能存在着信任缺失以及对自身特殊身份的顾虑,这些因素都会增加调解的难度,工作人员深知这一点,司法所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前介入,采用“背对背疏导+面对面释法”的策略,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共赢”。

这一方案打破了“非黑非白”的传统调解模式,通过“权责对等+利益平衡+履约保障”的阶梯式设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它为类似的经济纠纷提供一个可借鉴的标准化解决模板,具有很强的示范性 。

5

上门走访。

“三心工作法”是石阡县在社区矫正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的成功探索,以细心排查为基础,耐心疏导为关键,匠心施策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高效的矛盾化解机制。通过这一工作法,社区矫正机构实现了从“监管者”到“解铃人”的角色突破,创新了调解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芳说,“三心工作法”不仅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了实际问题,更助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工作经验。

“我们不仅要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更要帮助他们成为守法公民。”石阡县司法局副局长罗永强表示。通过“队建制”改革,石阡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智慧矫正”数据破解山区监管难题

凌晨,石阡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手机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预警铃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突然关机失联。

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其亲属,确认只是手机没电了自动关机,在手机充电开机后“警报”解除。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擅自离开居住地,触发电子围栏系统自动告警。工作人员立即通过智慧矫正指挥系统开展在线核查……这是石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科技与温情正共同编织着特殊人群的“回归之路”。

在该县司法局智慧矫正办公室,电子大屏实时跳动着全县矫正对象的动态轨迹,专职矫正干警正通过移动终端核查人员报到信息。半年前,这里的工作人员还在为翻山越岭的日常监管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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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智慧中心。

信息化监管解决了山区县“跑不过来、管不到位”的痛点。“过去70%时间花在路途上,现在70%精力用在教育帮扶上。”工作人员对比信息化前后变化时说。科技手段将工作人员从繁重的日常监管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精力开展“个性化矫正”。

7月19日,石阡县司法局区矫正中心宣告室内,气氛庄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肃立一旁,等待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入矫宣告。

“你在手机上打卡,方便、快捷;中心在系统上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在宣告前的短短十分钟,中心已通过智能终端高效完成了李某的报到登记及个人信息采集,所有数据实时上传至社区矫正平台,建立起完整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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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矫正对象到矫正中心报道。

石阡县以“智慧矫正”建设为引领,推动数字科技深度融入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起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如今,数字技术不仅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更推动了规范执法和智慧监管的持续升级。

依托信息化手段,社区矫正机构能够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排查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实现从单一的“人防”治理到“人防、技防、智防”相结合的“三防共治”模式转变。将先进技术手段融入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现象。

人才队伍与工作模式壮大优化,直接转化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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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集中学习。

在石阡,一个个温暖人心的矫正案例不断涌现:陈某因为参与诈骗入狱,提前假释回到石阡,开始自暴自弃,家里人劝诫也不听,在工作人员上门劝导后,幡然醒悟,如今已经是一家零食超市老板;刘某在石阡矫正期间由于身体问题,每月需多次前往遵义看病,工作人员多次为其开启特殊政策;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却迟迟未得到应有的赔偿,让张某身体受伤、经济受困,在工作人员多次努力下,该起交通事故最终成功调解,张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机构专业化、队伍职业化、手段信息化、帮扶人性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石阡这个山区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实践,正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为县域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参考样本。(特约记者:何   川

 

 

      辑:李翼

      审:   政

值班编委:张璇月

 值 班:郝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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