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本公司发现近期以来,全国范围内有较多企业盗用本公司资质、手续等电子版文件,打着本公司旗号进行经营与宣传活动,严重影响本公司声誉,甚至带来法律后果,鉴于此,本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一、凡盗用本公司资质手续进行经营活动的侵权行为,必须立即停止,之前的经营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与我公司无关。
二、凡前期盗用本公司资质手续电子版文件,到相关部门备案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却与本公司无业务关系的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资质及相关资料,如再继续使用,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三、前期与本公司签有合作协议或供销合同,但却与本公司无实际合作的,即日起一律废止,与本公司实际合作的,重签合作协议。
四、前期与本公司签订的《区域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即日起作废,如有真实需要,请重新签订。
五、本公司前期与所有合作单位提供的资质、手续等相关资料,只能作为本公司生产合法性的证明、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与本公司合作的企业应主动积极在经营所在地办理相关证照,否则本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特此公告!
贵州龙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