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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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11-17 21:08 来源:铜仁市融媒体中心
投稿:trwz001@126.com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二)报名方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5〕24号)执行。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网上自行打印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报名结束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不接受补报名。

(四)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的考生可报考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在我省高考报名成功后,还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招生高校要求,凭我省高考考生号另外办理报名手续(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相关院校招生信息网)。

(五)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可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2027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相关赛事参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体育系统主办的符合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赛事的通知》(体科字〔2025〕3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教育系统主办的符合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赛事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高校可根据本校建队实际细化确定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办理我省高考报名成功后,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申请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并参加对应项目专业测试。

二、专业考试

实行“省教育厅领导,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贵州师范大学实施”模式,统一设点、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一)考试项目及分数: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项;每项满分40分,总分16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10日至17日在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学城)组织考试,具体分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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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考试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考生务必按时赴考,本组考试入场后仍未录检的考生,视为放弃该项目考试,不予补考,责任由考生承担。

因与体育单招考试时间冲突无法按时参考的考生,需本人于2026年4月3日前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体育单招准考证),经县级、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省招生考试院在省级统考考试周期内将申请考生调整至其他批次考试。

(三)评分标准

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四)成绩申诉

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现场公布该项目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若有异议,要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组将依据事实以及考试规则,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仲裁组意见为最终决定,当科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申诉。如考生因故未签字确认成绩的,由本项目主考当场写清情况说明后,报考点负责人和招生监察人员签字确认,该成绩有效。

(五)成绩报送

省级统考结束后,贵州师范大学应在规定时间报送考试数据,由学校招生监督部门监督刻制并密封专业考试成绩光盘,成绩光盘一式四份,交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三份,学校招生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查询专业成绩,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七)身体条件建议

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应充分评估自己身体状况,根据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参加专业考试。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生赴考前,应到正规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等相关项目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赴考,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危及身体健康。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选考科目自动转为普通类。

三、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四、划线原则

(一)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体育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

2.高职(专科):按照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满分(160分)的一定比例划定。

(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按照物理组合、历史组合分别划定,其中:物理组合按照今年体育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数×考生占比×1.5的比例划定;历史组合按照今年体育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数×考生占比×1.5的比例划定。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高职(专科):按照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

五、志愿填报

(一)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体育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之间不得兼报。

(四)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按照我省2026年高考填报志愿相关规定执行。

(五)填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填报志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省招生考试院在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2+省级统考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录取批次

设置2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本科;

2.高职(专科)。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凡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并写入学校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

3.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1〕8号)规定执行。

4.考生若已填报体育单招专业并被预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本办法是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依据,如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徐霜

二审:宋贝琲

三审:张璇月

总值班:王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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