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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起,坐飞机,更便宜!

2026-01-05 14:47
投稿:trwz001@126.com  

2025年12月29日第三方机票销售平台发布消息称已接航司通知自2026年1月5日0时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下调

2025年12月31日多家航空公司发布通知自2026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中国东方航空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四、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五、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1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1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1

中国南方航空

一、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1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2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减半收取,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舍去尾数,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免收,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10元。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6年1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6年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2

中国国际航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20元。

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调整为10元/人。具体收取金额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6年1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6年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用。

3

山东航空

山航在官网发布通知,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成人旅客燃油费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成人旅客燃油费收取20元。与此前相比,两类航段的燃油费分别下调了10元和20元。

二、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三、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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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林

编辑:郭青山

二审:申逸恺

值班编委:黄烨

总值班:王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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