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制定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执法规范化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处罚行为裁量尺度不统一、处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市公积金中心于2026年3月12日正式发布《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这是中心首次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专项基准文件,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迈入标准化新阶段。
该基准根据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后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阶梯式裁量体系。针对不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开户等违法行为,按违法持续时间、违法次数设定九个处罚阶次。从1万元到5万元分级量化。二是体现宽严相济原则。明确轻微违法并及时整改的可不予处罚,对长期违法、多次违法的从重处罚。三是设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实践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此次《基准》的出台,将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守法。
下一步,中心将组织执法培训,完善配套流程,确保基准落地见效,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文\杨新竹)
编辑:郭青山
二审:向丽华
三审:谭霜
总值班:田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