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幼儿园大班保育费减免政策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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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幼儿园大班保育费减免政策来啦!

2026-08-25 10:39 来源:铜仁微报
投稿:trwz001@126.com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

幼儿园减免保育教育费标准及要求的公告

 

各幼儿园、广大家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教〔2025〕92号)及《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相关会议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减免的具体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幼儿园严格遵照执行,并欢迎广大家长监督。

一、减免对象

幼儿园大班在园儿童(含混龄班适龄儿童),只要符合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即可享受免保育教育费政策。2026年秋季学期减免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符合学籍管理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幼儿。

二、减免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取暖费等)全额免除,即公办幼儿园不得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

(二)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免除。高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长收取。

(三)具体减免标准。1.省级二类示范园450元/月;2.省级三类示范园380元/月;3.市级示范园330元/月;4.区级示范园250元/月;5.基本达标园200元/月;6.山村幼儿园90元/月。

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在园时间为4.5个月。

三、减免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时直接免收相应额度的保育教育费,不得先收后退。

(二)民办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本幼儿园对应的减免标准,在收费时直接减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该部分费用,不得先收后退。高出减免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如:某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800元/月,该园为区级示范园(减免250元/月),则该园在收费时,对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减免250元/月,实际向家长收取550元/月,超出减免标准的部分,由家长按规定缴纳。

(三)如有幼儿园违反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幼儿收取本应减免的保育教育费,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重要提示

一是学前教育减免政策仅适用于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请务必选择上述正规幼儿园就读。在托育机构、早教中心或各类培训班就读的幼儿,不在减免范围内。

二是报名缴费时,请注意查看幼儿园收费公示信息,并核对收费明细,如发现幼儿园违规收取减免部分费用,请拒绝缴纳,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856-5281231;0856—5218763。

三是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时,请务必查看其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以下有效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减免保育教育费标准及要求的公告.pdf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

2026年8月25日

 

编辑: 谢芳

二审:向丽华

三审:周苏星

总值班:田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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