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施行!
铜仁出台新政支持“好房子”“好小区”建设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联合印发《铜仁市支持“好房子”“好小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围绕规划指标、计容规则、公积金贷款、融资协调四个方面明确十条支持举措,为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高品质住宅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全文如下。
铜仁市支持“好房子”“好小区”建设的
政策措施
为支持铜仁市“好房子”“好小区”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更多高品质小区产品,更好满足居民追求高品质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凡是经市“好房子”“好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审查通过,并经市区(县)综合验收合格的项目,均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措施。
一、新建好小区鼓励设置无雨归家流线,局部在室外底层设置单层、两侧无围护结构、顶盖宽度不超过3米的风雨连廊,计入建筑密度但不计入容积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好小区结合小区出入口设置最多两处单层小区大堂,用于必要的人车通行、出入管理、前台接待、公益性快递收纳、休息等候等公共功能,小区大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超过200平部分计入容积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好小区中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出室外地面部分的疏散楼梯间、电梯井不计入容积率,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坡道顶棚不计入建筑密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好小区中因场地地形高差设置在室外为方便全体居民出行小区公共电梯、楼梯不计入容积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好小区按《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配建的物业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优化调整好房子阳台管控要求。住宅建筑中的空中院馆、入户花园、设备平台、结构板等,均视为阳台,阳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每套住宅建筑套内建筑25%。〔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阳台底板至顶盖垂直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自然层的不封闭阳台且进深不超过2.4米,并在底板至顶盖的垂直空间内无水平镂空板、连接横梁、挂墙等结构体时,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全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2.临城市主道路面客厅的阳台,因城市管理需要进行封闭,进深不超过2.4米的按1/2计算计容建筑面积,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全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七、好房子飘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不小于 0.5 米,飘窗高度应不超过 2.2 米,不得与房间等宽,且自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不超过 0.8米时不计容,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全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好房子临城市道路面的底层商业,因环保需要沿建筑外墙设置独立烟道在不超过建筑红线的前提下,其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针对“好房子”“好小区”建设项目,优化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在符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高效发放。〔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深化利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持续扩大“白名单”政策覆盖范围,确保“好房子”“好小区”项目“应进尽进”。各金融机构制定更多优质金融产品支持购房人购买好房子好小区。〔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以上政策措施由市住建局负责后期监督和指导管理,若项目竣工后,经综合验收未达到申报自评的《铜仁市“好房子”设计技术导则(试行)》《铜仁市“好小区”设计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的,将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并追缴容积率优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原有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编辑:谢芳
二审:李蓓蓓
三审:宋贝琲
总值班:郝从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