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发布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系列活动期间实施低空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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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发布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系列活动期间实施低空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2026-09-23 21:28
投稿:trwz001@126.com  

为保障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碧江区社会治安稳定,守护广大群众出行游玩安全,防范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违规飞行带来的安全风险,依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中秋国庆系列活动期间低空航空器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次临时管控针对所有未经职能部门审批、私自升空的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及空飘物体,主要包含:各类民用无人机、轻型及超轻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伞、滑翔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以及其他一切具备升空、飞行、悬浮功能的器具设备。

、管控区域和管控时段

管控区域:碧江区中南门古城、五显庙、三江公园,以及附图红线范围内涉及的西门桥、兴市桥、东山大桥、锦江大桥等桥梁及周边水域。(管控区域范围详见附图)

管控时段:202692425日;1013日,每日全时段(0时至24时)管控。

、管控工作要求

1.管控时段内,未经审批报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管控区域内起降、操控低空航空器,不得开展航拍、娱乐飞行等各类升空作业。

2.确因公务执法、应急救援、活动保障等需要在管控区域飞行的,须先在UOM平台完成飞行申请并审核通过,再向碧江分局警航办报备(联系人:赵警官,电话:18311850800),经同意后方可飞行。飞行全过程严格按照获批的时间、航线、高度执行,主动接受现场监管。

3.飞行操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低空管理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高度飞行,禁止在人员密集区域低空掠过,不得利用飞行器偷拍、窥探,严禁搭载危险物品升空。

4.广大市民请勿在管控区域放飞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法律责任申明

对违反本通告,擅自升空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使用低空侦测、反制设备开展处置,暂扣相关航空器;造成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方式

如发现违规低空飞行、放飞空飘物等行为,请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1

编   辑:郭青山

二   审:李蓓蓓

三   审:宋贝琲

总值班:郝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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