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发布总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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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发布总林长令

2026-10-15 21:08
投稿:trwz001@126.com  

铜仁市总林长令

(2026年第2号)

铜仁市森林草原防火令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切实保障生态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本防火令。

一、防火时段

从2026年10月起至2027年5月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2027年2月至 4月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防火区域

(一)梵净山、麻阳河、佛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及其他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为常年禁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除常年禁火区外,全市行政区的所有森林、草原及其周边100 米范围内为一般防火区。城市市区范围内防火区的划定与管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防火内容

在防火时段和防火区域内,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二)严禁未经报批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

(四)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

(五)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

(六)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四、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林业、应急、公安、气象农业农村、民政、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类护林员按照责任区域落实巡护责任;燃气、电力等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五、持续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林电共安”专项行动,扎实抓好生产性用火计划烧除,有力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违反本防火令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常年禁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

0856-5206570

0856-3900119

 

此令。

 

铜仁市总林长:李作勋  穆嵘坤

2026年10月13日

 

编辑:谢芳

二审:张丽丹

三审:胡丽平

总值班:郝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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