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别人的改装车被处罚,驾驶员直呼“好冤”
10月9日,高速交警沿河大队在沿德高速德江北停车区查处一起私改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员称只是帮别人开车,不清楚情况,被处罚有点“冤”。
当时,执勤民警在拦下这辆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货箱与行驶证上车辆照片存在明显差异,照片上车辆货箱明显低于驾驶舱高度,侧面栏板高度仅有两格,而实际车辆货箱却与驾驶舱同高度,侧面栏板有三格多,这说明车辆加高了货箱栏板。不仅如此,在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核查时,执勤民警还发现车头部位被加装了多条爆闪灯带,打开后五颜六色很是晃眼。对此,驾驶员称自己也只是顺路帮别人把车从沿河开到德江县,并不清楚车辆改装的情况,他认为这样被处罚有点“冤”。执勤民警告诉他:作为驾驶员,应当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负责,虽然是车主改装的车辆,与你无关,但你驾驶已改变登记结构的车辆也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处罚。
最后,驾驶员因驾驶私自改变已登记结构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其监督车主对车辆进行整改,拆掉加装的货箱栏板及灯带,恢复为登记状态。
交警提醒:货车加装货箱栏板是绝不允许的,这会加重车辆负担,对车辆造成非正常磨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这些隐患还往往是隐藏的,短期内无法发现,长期累积后会突然产生故障,带来严重危害,断不可为。车辆加装的爆闪灯带,对本车来说可能比较“酷炫”,但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来说可能就是灾难,不可如此自私。(张海)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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