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强化部门联动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 “走样”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民族团结促和谐 长治久安谋发展
首页 新闻 社会写真

玉屏:强化部门联动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 “走样”

2021-10-18 12:00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翟某某于2020年被调整退休待遇,其退休待遇怎么还没有进行调整呢?”近期,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时,发现平溪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翟某某被县监委调整退休待遇后,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对其退休待遇进行调整。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督促下,该街道及县人社局及时作出整改。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案件查处的最后一环节,如果执行不到位、打折扣,处分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就会被削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盯牢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对2020年全县办结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为严防处分决定执行“走样”,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通知》,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自查时限、自查内容和范围,联合县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自查,对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为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在具体工作中,由县纪委监委对宣布处分、送达、解除处分及恢复党员权利开展自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处分决定归档等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自查,县财政局、县绩效办对绩效考核奖金开展自查,形成多部门整合发力,联动式开展自查的机制。经自查发现,7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宣布,1人未对工资进行调整,3人存在未解除处分的情况。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及时分类处置,对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防止处分决定“打折扣”“打白条”。

为严防处分决定执行 “走样”,消除党纪政务处分中的盲点和真空,各在总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搞变通、假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确保处分决定执行监督常态长效。

同时,该县纪委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处分决定依规依纪依法执行到位。并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做好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常态化联动督查制度,强化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处分决定按标准规范执行到位,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田娇娇)

责任编辑:陈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