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纪委监委念好“紧箍咒” 严防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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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纪委监委念好“紧箍咒” 严防酒驾醉驾

2021-10-19 15:07 来源:铜仁日报
投稿:trwz001@126.com  

 “冉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驶,与相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5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加强管理,要求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承诺书,严防“灯下黑”。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注重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把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重要内容,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通报曝光等方式,对酒驾醉驾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酒驾醉驾背后违纪违法行为一律责任“倒查”,深挖背后隐形“四风”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互相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做好纪法衔接,及时移送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对酒驾醉驾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达到“惩处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或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加大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及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下步,将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与有关部门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案为戒,时刻绷紧法纪之弦,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遏制酒驾醉驾行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黄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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