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印江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院干警送款上门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民族团结促和谐 长治久安谋发展
首页 新闻 区县动态 印江县

印江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院干警送款上门

2021-11-09 15:50 来源:铜仁网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近日,印江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到辖区川岩村,将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分期支付补偿款的最后一期10000元送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田某手中,用实际行动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吴某与田某此前在印江法院调解离婚,因田某身患股骨头坏死,腿脚不便,身体不好,离婚时,吴某自愿分期补偿田某30000元,作为田某生活开支所需及治疗疾病。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送达应诉材料、调解、送达文书、送达义务款等各个环节均采取上门服务,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印江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充分运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便民方式,为行动不便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调解、庭审、送款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廖琴芳)

责任编辑:陈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