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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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1-12-13 14:36 来源:贵州日报
投稿:trwz001@126.com  打印

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贵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5年发展观察

2021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调研时强调: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

贵州作为全国多民族省区之一,做好民族工作,维护好民族团结,关系到贵州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贵州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贵州民族团结进步的真实写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地生根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工作摆在全省工作大局的突出位置,不断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地生根,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民族工作的工作格局。

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先后出台或修订了《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全省形成了从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三个层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支持体系,全省现行有效的民族类法规已达124件。

在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一次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省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省政府副省长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制度。

在强化宣传教育方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编写民族理论政策读本,组建各级宣讲团(组)、双语小分队等,深入民族村寨讲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故事,讲清楚“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血肉联系,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千方百计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各民族同步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

“十三五”时期,贵州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在民族地区大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支持民族自治州69条措施、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25条措施。

2016年以来,省级各部门向民族地区下放3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财政每年固定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3个自治州各1亿元、11个自治县各2000万元、193个民族乡各50万元专项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2016年的1.84亿元到2020年的3.63亿元,年均增幅22.43%,累计达到14.648亿元。“十三五”期间,落实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3亿元、安排民族工作经费4.13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6000余个。

“政策”与“资金”双管齐下,使贵州民族地区驶上发展“快车道”。贵州民族自治地方GDP从2015年的3327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5408亿元,年均增长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末,民族地区所有贫困县和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五年减少贫困人口262.65万人,贫困发生率实现“动态清零”。

与此同时,贵州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实施国家通用语言和实用技能“双培”行动,开展“语言扶贫”,40余万人次参加培训,实现就业26559人。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行动,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实施“两个优先”(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优先建成小康社会),推动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脱贫率先小康。实施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整体脱贫行动,到2020年底,全省人口数量在5万人以下的瑶族、壮族、畲族等8个民族聚居村共有6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在脱贫攻坚路上实现了“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十三五”以来,贵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抓手,将创建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大督查,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目前,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铜仁市、遵义市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60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各地共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436个。今年11月,六盘水市、贵阳市等12个地方和单位已列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公示名单。

在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贵州以“五帮五嵌入”(帮搬迁促空间嵌入、帮融入促思想嵌入、帮就业促经济嵌入、帮解困促心理嵌入、帮治理促社会嵌入)为抓手,着力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新社区。

2021年11月,《贵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规划》发布,提出将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模范区。从“示范区”到“模范区”,一字之差,贵州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决心和信心跃然纸上。

  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近年来,贵州大力实施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战略,全力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成功创建黔东南苗族侗族、黔南水族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全省共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国家级名录99项159处,省级名录628项1025处,国家级传承人96名。全省建有省级少数民族体育基地49个、少数民族博物馆和陈列室50余个、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4座;命名挂牌了1328个民族特色村寨,其中312个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大力实施“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打造行动,命名130家“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基地”和724家“少数民族手工艺传习所”,命名197名“贵州省民族工艺大师”,重点支持162家民族手工艺企业发展,带动近10万少数民族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成功举办全省第六届、第七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两届“多彩贵州”少数民族服饰设计大赛。2021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我省选送的民族歌舞剧《云上梯田》获优秀剧目奖、侗戏《侗寨琴声》获音乐创作奖。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全省5000多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命名106所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省级示范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与学科建设结合,推动民族职业教育和民族高等教育特色学科发展。

建设民族文化产业集聚区,助推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目前,全省有21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被列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黔南、黔西南、铜仁3个州(市)有8个民族特色村寨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31个民族特色村寨获批国家3A级旅游景区,有力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贵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工作主线,奋力谱写新时代贵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农文成 王杰 缪富霞)

责任编辑: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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